全院各小班、各班主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有序推进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现将近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日程安排
9月15日: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查组,并公示。
9月15日: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
9月15日:小班上报《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学院备案公示3个工作日。
9月15日: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业务培训。
9月16日:学生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 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完善个人信息,根据《附件10: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材料》进行申请。
9月16日-20日:全学院老生班级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认定评议工作,产生小班认定名单。督查员填写《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评议结果班内公示1天。
9月21日:小班上报《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及《附件9: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版)。
9月21日:督查员上报《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9月22日:学院开展评议结果认可度调查小班上报《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和《附件7: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调查表》,认可度低于80%的,责成小班重新评议。
9月22日前:班主任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根据《附件10: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材料》进行操作,对学生提交的内容进行核查,认可之后学生提交系统,学院24日之前审核完毕。
9月25-27日:学院对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9月28日:困难认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
(三)重点关注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类特殊困难学生;
2.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致贫的,如洪灾致贫、因疫情致贫、因家庭成员重大突发性疾病致贫的等;
3.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4.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注意事项
1.《附件9: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所有项目都须按要求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如被举报或后期复核有不实信息,则按学校规章进行处理;
2.申请认定学生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评议组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认定学生情况进行评议,对班级学生提出的异议应及时、客观进行答复;
3.毕业班级如有相关同学未在校的,可以开展线上评议工作。
4.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处不允许代签;
5.转专业学生原班级参与认定。
6.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负责人及督察员名单见附件。
二、助学贷款回执确认
(一)收集回执信息
各小班按照《附件11: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汇总表》的要求,收集信息,将文件以教务网格式命名:旅管(职)20210x,并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7:00前发至1051278082@qq.com,具体注意事项可参照表格内要求。未提交同学待后续另行通知。
(二)银行放款
11 月底,回执录入确认后,银行将陆续放款。国家助学贷款专款专用,未作学费缴纳的,款项处于冻结状态,学生本人无法使用。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款项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后台统一划拨至学校学费收缴专用账户。四川省农信社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须由学生本人登陆“蜀信 e”APP,完成“去缴费”操作,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其他银行放款方式可咨询经办银行。
(三)贷款余额清算
12月底,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的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四)贷款资格审查
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办理助学贷款的底线,严格审查助学贷款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审查以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补充。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申请困难认定。以下情况学生贷款回执确认不予通过:
1.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
3.当年 9 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4.办理了 2023 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
5.同一学年度,办理不只一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五)贷款额度审查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12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根据《附件13:四川农业大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相关学生填写《附件15:2023年91111威斯尼斯人(中国)NO.1官方网站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信息汇总表》并于9月22日前发送至1051278082@qq.com,及时办理《附件14: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生申请材料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于9月25日前交至3教3209。
四、资助资金发放及社保卡办理
(一)资助资金发放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 学费奖补、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补贴等 国家级、省级资助项目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资助资金通过成都市“一卡通”平台发 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二)社保卡办理
学校不再组织集中办理社会保障卡,请学生提前办理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不满18周岁的同学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办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办公室:三教3207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7123439
监督电话:028-87123439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2.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负责人及督察员名单.xlsx
四川农业大学91111威斯尼斯人(中国)NO.1官方网站
2023年9月15日